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党委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信访代办制实施细则》,找准发力点、突破点,蓄力攻坚,通过下好信访代办“四步棋”,全面贯彻实施公安信访代办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改进公安工作方式、前置矛盾纠纷治理,进一步提高鄂托克前旗公安信访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一、下好组织部署“先手棋”,实现领导决策引领 决策引领方向,组织凝聚力量,下好“组织部署”先手棋,为做好信访代办工作提供根本遵循。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信访专题(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信访代办制实施细则》,会议决定由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徐浩波同志任组长,督审信、政工、治安、刑侦、法制、情指、各派出所等全警种部门为成员,成立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旗公安信访代办工作。会议要求: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信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捋顺信访代办流程、范围、方法,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考核全旗公安机关信访代办工作,考核结果报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法制部门要强化支撑保障,为各部门、各警种信访代办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细化完善信访代办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其他部门警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配合。 二、下好条线结合“关键棋”,实现代办入口前移 上下联动贯通,左右协同配合,下好条线结合“关键棋”,为做好信访代办工作凝聚全警之力。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充分发挥信访代办工作进驻基层所队资源优势,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信访警务协作,引导群众把信访代办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向公安信访代办窗口汇聚,推动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警源、访源、诉源“三源共治”。一是设立“信访代办长”。由每日带班局领导作为每日“信访代办长”,负责统筹调度全旗公安信访代办工作,解决各信访代办部门在处理信访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设立信访代办窗口。各派出所、刑侦、治安、户政等业务警种值班窗口、业务窗口增设信访代办点,前移信访代办职能,让信访群众好办事、为信访群众办好事。 。三是设立“信访代办员”。由各部门“双正职”作为本部门“信访代办员”,负责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委托、代办、反馈等工作,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向“信访代办长”和信访部门双预警报告。 三、下好线索来源“精准棋”,实现风险排查起底 拓宽线索通道,精准筛查纠纷,下好“线索来源”精准棋,为做好信访代办工作提供前置入口。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依托“大数据+信访”新机制、新方法,以“接处警”“12389举报投诉”“12345接诉即办”等平台全量数据为纠纷挖掘点,通过“关键字”筛查发现群众反映家庭矛盾纠纷、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纠纷类事项,对当事人和具体事项进一步分析研判,掌握反馈不满意样本,划分矛盾纠纷预警风险等级,推送属地派出所信访代办员,由信访代办员按照“一般、注意、关注、重点关注”的预警层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化解。今年以来,共向属地信访代办员精准推送各类矛盾纠纷45件62人次,化解纠纷36件、代办信访事项9件。通过前置代办入口,由信访代办员提前介入,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做到应帮尽帮、应办尽办、全程代办,提高了初信初访化解率、降低了信访问题转化率,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下好制度机制“长远棋”,实现警种高效协作 以制度促规范,靠机制管长远,下好制度机制“长远棋”,为做好信访代办工作打通警种壁垒。一是健全完善信访代办工作机制。树牢“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工作方向,将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代办工作有效衔接、融为一体,明确信访代办部门和代办员定位和职责,确定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反馈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将信访代办工作机制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健全完善信访代办奖惩机制。定期对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工作简报报旗公安局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阅示。对取得显著成效、优异成绩的信访代办员,所在部门年度考评中予以加分,个人优先评先评优,视情予以嘉奖、记功;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进行警示约谈、诫勉谈话,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健全完善信访代办监督机制。依托“信访+督察、信访+纪检、信访+警种”的融合机制,将信访代办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常态化开展对信访代办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工作推进迟缓、行动不力的,督办落实。对工作中发现失职失责情形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倒逼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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