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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诉求要合法,扰乱秩序必追责。——展旦召派出所处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达旗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4-4-15 10:07:17
反映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能触犯法律底线,任何形式的,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展旦召苏木天义昌村村民董某为表达对村社干部不满,组织村民到展旦召苏木政府门前小广场,通过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向政府施压,严重扰乱了展旦召苏木政府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董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展旦召派出所民警提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守法是公民的责任,更是义务,合理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对采用过激及非法极端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扰乱了正当的社会秩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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