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鄂旗情指中心 于 2024-4-12 09:09 编辑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总体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鄂托克旗公安局聚焦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案件一
2023年11月10日,鄂托克旗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纪某某发布针对某企业和某单位以及相关个人的实名举报视频。经办案民警对相关实名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纪某某在信息网络平台发布的有关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对相关企业、单位和人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相关不实举报视频被大量转发,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情节较重,纪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纪某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案件二 2024年4月3日,鄂托克旗公安局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头条号中网名为“好学某某”的网友(后经查证为林某)发布一条诽谤警察的不实言论,一经发布引发了多人点赞评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棋盘井第二派出所将违法嫌疑人林某传唤至派出所,林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鄂托克旗公安局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