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鄂托克前旗公安局经费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审批,避免出现经费支出责任不清、审签不全、程序不明等问题,鄂托克前旗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强化“五个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管理事项。 一是严格财务报销“一支笔”。明确各部门财务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部门班子成员为经费审批“一支笔”责任人,执行党支部领导下的“一支笔”审签制度,并对本部门所有经费行使审批权,明确1名报账员负责报销。非“一支笔”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非报账员办理经费报销事宜一般不予受理。 二是严格审签人员“备验制”。明确各部门财务审批责任人和报账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审批责任人和报账员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备警务保障室,以便报账时查验,避免出现经费支出审批人、报账员随意变换而产生的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性”。明确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全面规范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规程,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四是严格审批权限“程序化”。明确按照旗局财务管理审批权限,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管理程序。审批程序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警务保障室审票员审核票据合规性,明确支出渠道;按审批权限送分管领导审批,实现逐一按规范程序流转,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五是严格财经纪律“严肃性”。明确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上级相关文件及旗局财务管理规定,强化集体管财、民主理财,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必须具有合法凭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各项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内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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