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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三个创新”打造执法规范化新品牌

前旗法制大队 发表于 2023-5-26 11:20:46
      近年来,鄂前旗公安局始终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以“标准化引领、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监督”为主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信任度、认同度和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教育形式,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公安机关和民警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前提是提升整体执法素质,持之以恒地学习教育。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中,通过讲教训、抓培训、谈心得、写体会等多种鲜活形式,不断提高民警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带动业务素质提高,教育全体民警以公安英模为榜样,全面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让每一个民警都能清醒认识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着力增强民警“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高尚的政治责任感、大公无私的事业心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结合“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等,引导民警对标找差,坚决消除一些民警的特权思想,坚决铲除一些民警侵犯群众利益的恶习,坚决纠正一些为个人私利执法、为经济利益执法、为小团体利益执法的错误思想和做法。三是强化知识学习。根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创建“学习型”队伍活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和引导民警好学习、勤学习,善学习。工作中,针对公安工作综合性强的特点,教育和鼓励民警除认真学习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外,还积极学习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计算机操作技能等诸多方面的知识,促使民警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知识型的转变,使之能得心应手地解决矛盾、处理问题、高效执法。
      二、创新执法制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坚持创新执法制度,用制度严格约束民警行为、制约民警执法权限,杜绝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随意伸缩法律尺度、随意倾斜法律天平。一是进一步明确执法民警的执法权限。认真落实各项执法执勤工作规定,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范程序,坚持领导带班,严禁单独执法,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民警不能因执法而扰民,不能因执法而伤害群众的感情。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把民警行使职权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使民警即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二是进一步明确执法操作的规范程序。探索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各类执法办案流程和证据标准,如强力推进专职法制员派所驻队、“说理执法”、一日执法终身追究、所裁案件逐案审查、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相并规范上传、统筹高标准询讯问室建设等多项过硬措施,力争让每个民警都明白每一步执法活动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公正。三是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责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警种、各岗位民警的执法职责和权限,对所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行“三级审核”制,针对容易出问题的执法活动和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标准,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提供法律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
      三、创新监督形式,建立阳光执法体系。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一是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按照执法权与监督权分离的原则,认真推行“阳光执法”,充分发挥法制、督察、政工等部门合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和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阶段性监督为全程性监督,认真完善和落实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网上监督,在基层所队讯问室统一安装远程督察视频监控系统,依托警综平台实现了案件从录入、审批、办理到结案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网上监督。二是着力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使执勤民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置于监督之下,把公安机关各项权力的运行清楚地呈现在老百姓面前,切实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到为民执法。同时,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报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实际行动赢得人心、争取群众支持,积极构建融洽和谐的警民关系。三是着力完善重点领域的监督制度。针对容易发生突出执法问题的重点领域、焦点单位和热点岗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不护短包庇、敢顶真处理,特别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执法问题,始终坚持有一件查一件,查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通报,做到让群众明明白白,让民警心服口服、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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