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务督察工作,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鄂前旗公安局从四个方面提升督察效能,坚持“发现问题是能力、揭露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担当”的原则,以披露问题的锐气和刀刃向内的决心,将“严”的主基调贯穿于查纠问题过程始终,全面助力全局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重点工作与重大警务活动的全程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督审信大队适应公安实战需要,紧紧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通过随警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项重大警务活动的措施落实、民警到岗到位、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抓重点、抓典型,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真正发挥警务督察部门人少精干、组织严密、反应迅速的优势,督促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深挖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二、加强队伍管理与建设的预警督察,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各类“常见病、多发病”,警务督察部门责无旁贷、做好有心人,当“好医生”。本着对局党委负责、对全局民警负责、对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的原则,坚持抓大不放小,严格逗硬督察,敢于查纠,严肃处理。针对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车辆、枪支、财务管理不尽规范,特别是执法办案环节失范等情况,下猛药,出重拳,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三、加强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的实时督察,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督审信大队民警采用明查、暗访、案件倒查等方法,不定期对各单位使用强制措施和基层办案单位有无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了解对案犯审讯和监管场所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对办案单位受立案、侦查、法律程序、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察,杜绝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久侦未破的案件,坚持深入办案单位,了解办案民警、查阅案卷,对因证据不足一时难以结案的,要求办案单位及时回访案件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督察,确保公安机关社会满意度的提高。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为了不断强化全局民辅警的服务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察工作。针对反映民警冷硬横推拖的问题和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反映不依法办案搞特权、打骂群众、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徇私舞弊、吃拿卡要问题、对一些老大难案件、久拖不决的推诿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公、滥用强制措施、随意扣押款物、鉴定不实、处罚不公等问题。凡查证属实的,及时查纠处理。该向投诉人道歉的要道歉,该责令整改的责令整改,该作出纪律处分的要兑现纪律处分,对民警的“失范”行为决不遮掩袒护,同时对一些群众的不实投诉也作严肃纠正,为民警做好维权工作,进一步提高、促进民警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好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来赢得人民群众对鄂前旗公安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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