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衔接配合,构建良好的诉侦关系,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促进办案质量稳步提升,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不断强化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努力实现执法司法水平共同提升。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2次、公检联席会议3次,开展案件磋商、会商20余次。 一、进一步做好工作衔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围绕双方工作衔接问题持续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针对“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大、疑难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等议题达成多项共识,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衔接。 二、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刑事办案流程,全面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效果和效能。努力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续行政处罚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枢纽,持续增强两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和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业务探讨和工作交流,在规范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畅通渠道、互相支持、加强磨合、减少分歧,努力达成一致目标。通过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方式,为今后工作创造最有利的执法司法环境,形成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办法》(试行)及办公室职能职责、人员分工,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台账。在各项机制的探索建立过程中,注重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努力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力争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公检协作“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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