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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货运

鄂旗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2-10-23 12:30:07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货运
车辆管控要求的通告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我旗物资运输保畅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全旗重点物资运输有关货运车辆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鄂托克旗辖区企业货运不得使用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不得将中高风险区返程车辆纳入报备清单,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后,要立即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管控。

二、货运司机核酸检测实行一天一检。

三、货运车辆按防疫要求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完成货运车辆信息申报和远程排队之后,方可进入货场拉运装卸。定期办理货运通行证,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运车辆全程闭环监督管理,不得超时逗留,严禁住宿。

四、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督导检查货运岗位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和橡胶手套),做到对每辆货车按照疫情防控标准进行全方位消杀,张贴封条后方可进入厂区,货运车道要与员工通道分离。

五、进入我旗开展运输活动的司乘人员,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负责落实。

六、货运车辆装卸货物时,企业工作人员不得与货车司机近距离接触,要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区域。

七、各企业疫情防护专员、货运通道管理员要长期固定、长期驻厂、单独用餐,降低流动风险。

八、各企业要认真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管部门开展巡查、监督、监管,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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