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凌晨2时许,巴某某在鄂托克旗乌兰镇某酒吧饮酒后意图让民警送回家,于是故意编造有人打架的警情,拨打110报警谎称在该酒吧内发生打架导致一人受伤,要求快速出警。鄂托克旗公安局乌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核实情况时,醉酒男子敖某某强烈要求民警驾驶警车将其送回家中,拒不听从民警劝说,并用手挥打、撕扯民警,大喊大叫辱骂民警。
案发后,鄂托克旗公安局指定苏米图派出所立即进行查处。苏米图派出所民警立即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查,巴某某和敖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巴某某因谎报案情被鄂托克旗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敖某某因寻衅滋事被鄂托克旗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