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彰显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在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同时,也切实维护和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构建“双保护”链条。 典型案例 2024年04月21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报警称:其在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经营的“鄂托克前旗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前旗某某”商标被他人冒用。 接报后,鄂托克前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信阳市,江苏省宿迁市等地进行调查,全程4000余公里,历经6天,经与刑侦大队、警支大队、情报指挥中心合成作战研判分析,最终锁定本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赵某。 经查明:江苏籍男子叶某某从快手平台盗取鄂托克前旗某某公司发布的销售“优质苜蓿混合颗粒168A”广告视频后,被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刘某某看到后,主动与叶某某联系购买35吨“优质苜蓿混合颗粒168A”,于是叶某某主动与河南籍男子赵某联系,由赵某印制鄂托克前旗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优质苜蓿混合颗粒168A”编制包装袋6836个,并装入花生秧玉米颗粒35吨(875袋),假冒优质苜蓿混合颗粒,以每吨1640元,合计57400元的价格销售给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的刘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赵某已被鄂前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及时索取购物发票等凭证,若购得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及时将涉假线索向公安机关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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