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六项规定”和公安厅“禁酒令”,2月1日,警务保障室组织开展学习《关于违反警规警纪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教育会,全体民警辅警参加。 会上,石晓燕主任宣读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对违反警规警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安厅关于对违反警规警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并重温了《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 会议强调,一是要求全体民辅警增强纪律意识,熟记熟背“六项规定”,切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深刻认识到违规宴请饮酒的危害性,遵守规章纪律,严格落实“六项规定”和“公安厅禁酒令”相关要求。二是全体民警辅警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发挥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意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三是要强化三级督察,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发挥三级督察效能,紧盯工作日、值班备勤等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辅警,一律下发内部通报,对履次违反纪律者上报旗局督察大队,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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