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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鄂托克旗关于立即开展全旗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鄂旗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4-2-1 16:12:19
本帖最后由 鄂旗情指中心 于 2024-2-1 16:14 编辑

      鄂托克旗安委办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旗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车通道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等,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
    为深刻汲取1·2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1·19河南省南阳市学校火灾、1·19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闪爆、1·2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酒店火灾等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部门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减少火灾亡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鄂托克旗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旗范围内从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此方案。
  (一)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深入中小幼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学校宿舍、食堂,教室等重点部位迅速开展火灾、建筑、燃气、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已放假学校要利用假期期间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提升本质安全。各部门依职责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对培训机构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稳步推进商贸活动场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进一步固化、推广商业综合体示范管理经验,逐步向全旗商贸活动场所推广普及,探索建立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全面规范和提升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医院、医养机构、康养中心、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寺庙宗教等敏感特殊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责任和标准要求,加强消防保障投入,完善应急疏散预案。要督促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和防火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四是针对网吧、洗浴场所、烧烤KTV、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文博单位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情况、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消防管理部门和人员,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禁在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或进行电、气焊等操作,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组织人员对场所用电设备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维修,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二)推进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和“小网吧、小宾馆、小餐饮、小商店、小仓储”、冷库等不放心场所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广泛发动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排查,严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严查住人是否符合要求,严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严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严查单位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严查是否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管理。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对消防车通道划线,并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位、构筑物、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是否存在私家车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四)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的排查检查。重点针对自建房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改建扩建等突出隐患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群租房这类人员密集区域要明确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夜间防火巡查,督促检查承租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春节、“十四冬”、元宵节前后人员流动聚集特点,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大对农家乐、电竞宾馆等新文化旅游业态项目;工信部门要对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大型商贸(会展)、年货活动场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等问题,严格依法予以查封、停业整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公安部门牵头,相关行业部门依照职责对春节前后大型群众性活动提前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全国“两会”消防安保期间,组织对北京“五供”单位开展一次指导检查,督促单位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重点部位值班值守,筑牢安全屏障。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消防安全联合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旗安委会决定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各单位指派专人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如下。(一)第一工作组旗教体局牵头,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旗文旅局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全旗中小幼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第二工作组旗工信和科技局牵头,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三)第三工作组旗卫健委牵头,旗民政局、旗文旅局、旗统战部、消防救援大队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医院、医养机构、康养中心、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寺庙宗教等敏感特殊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四)第四工作组旗文旅局牵头,各苏木镇、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针对网吧、洗浴场所、烧烤KTV、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五)第五工作组旗公安局牵头,各苏木镇、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旗文旅局、旗住建局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针对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和“小网吧、小宾馆、小餐饮、小商店、小仓储”、冷库等不放心场所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六)第六工作组旗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旗公安局、旗公安交管大队、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排查整治工作。(七)第七工作组旗住建局牵头,旗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苏木镇、旗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指定1人配合,负责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的排查检查。(八)其他行业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依据国家、自治区、市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紧盯隐患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有影响火灾。五、工作要求(一)充分认清形势。要充分认识当前各类事故风险交织上升、火灾形势复杂多变的重要风险,认清当前各类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看到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不托底、不放心区域大量存在的现实问题,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各行业部门安全管理的主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以“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拧紧属地政府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职工员工个人责任,以落实属地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负责人深入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环环相扣,切实以严实的责任落实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制度落地执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三)强化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各行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迅速发动消防宣传“冬季攻势”,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守住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关口,针对施工动火作业、用油用电用气、大功率取暖电器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以及烧香祭祀、燃放烟花等环节,深入开展宣传提示。要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一懂三会”“四个能力”“三清三关”活动。(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现场信息报送渠道,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优化应急力量和救援装备预置,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并务于每周三将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同时报送隐患台账至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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