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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公安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通告 康巴什

康巴什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4-1-30 09:13:33
康巴什公安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通告
康巴什公安分局 平安康巴什 2024-01-29 11:04 发表于内蒙古 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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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巴什
公众号ID:

pingankangb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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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坚决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康巴什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及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对网络传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臆想、编造谣言,不得随意上传、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

二、自觉抵制不实信息。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非法网络活动。

四、规范内容发布。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五、积极举报网络谣言。鼓励广大网友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不实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友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友、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辨别能力,抵制网络谣言,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有关责任人员。欢迎广大网友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投诉举报渠道:

康巴什公安分局:0477-8583110



康巴什公安分局
2024年1月29日














终审:李海龙

初审:祁   峰

校对:乔   雨

编辑:张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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