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鄂旗情指中心 于 2024-1-12 15:19 编辑
针对我旗岁末年初和冬季违法犯罪特点,为严厉打击酒后滋事闹事、打架斗殴等突出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全旗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春节”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现通告如下:
一、凡酒后滋事发生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二、凡在KTV、酒吧、洗浴、足疗、台球厅、游艺厅等娱乐休闲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三、凡在饭店、烧烤、夜市、商场、医院、金融机构、公交线路等公共场所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四、凡是结伙斗殴、聚众斗殴、持械殴打他人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五、凡殴打伤害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六、凡公然侮辱他人故意挑起事端以及寻衅滋事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七、凡有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再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环境。
鄂托克旗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0477-110或621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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