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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士!康巴什区犬证办理指南请查收! 康巴什公安分局 平

康巴什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3-12-11 09:14:28
@养犬人士!康巴什区犬证办理指南请查收!
康巴什公安分局 平安康巴什 2023-12-05 16:36 发表于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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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巴什
公众号ID:

pingankangb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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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士注意啦

从即日起

您可以通过

鄂尔多斯养犬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给您家里的狗狗办理

犬证

1
线上如何办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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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注“鄂尔多斯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鄂尔多斯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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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进入犬证办理
关注进入“鄂尔多斯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中间对话框(业务办理),点击(犬证办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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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注册登记
已注册用户直接输入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未注册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后再登录。

(温馨提示;若您注册账号时,填写的手机号接收不到验证码的话,请确保您的号码是处于正常通讯状态;若通讯信号正常依然未接收到短信,请确认您是否设置了陌生号码短信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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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进行申办
点击(申办犬证),选择犬证类型及品种,点击(进入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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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阅读犬证申办流程
仔细阅读申办流程,阅读完毕后点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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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填写养犬人信息
按照提示填写养犬人信息或养犬单位提示,点击(继续)。(温馨提示:1.上传身份证照片时请按照下图样式上传,确保上传的养犬人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见。2.填写地址项时,新增地址先选择详细地址坐标后,方可编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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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犬只免疫信息
登记犬只免疫信息,若添加过犬只免疫信息,直接在列表中选择免疫信息;若选择列表中没有免疫信息,添加免疫信息后,上传免疫证明照片,点击(确定)。(温馨提示:1.养犬登记办证办理时未免疫的:到康巴什区农牧部门公布的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点)进行免疫,登记免疫信息,免疫点出具免疫证明并加盖公章。2.养犬登记办理前免疫且免疫机构属于农牧部门公布动物诊疗机构的:到农牧部门公布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点)补录免疫信息,并由免疫点出具免疫证明并加盖公章。)

康巴什区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点)

1.机构名称:见康宠物诊所

地址信息:金信翰林苑26号楼7号底商   

联系电话:13947763444



2.机构名称:星河动物诊所   

地址信息:鼎盛富丽苑一期底商40号楼6号底商  

联系电话:18648000841   



08
填写犬只信息
填写犬只信息,选择电子标识植入免疫点,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若填写错误,将导致审核不能通过。1.填写的饲养地址和上传的房屋证明的房地坐落的文字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特殊符号,否则审核不通过。2.居住证明:居住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租房合同、社区(村)居委会证明等均可作为有效固定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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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选择管辖派出所
选择犬只饲养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并(提交)。

提供以下咨询电话:

政务大厅:

电话:0477-8581239

地址: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1

滨河路派出所:

电话:0477-8395110

地址:康巴什区湖滨路1号

青春山派出所:

电话:0477-8118110

地址:康巴什区神华康城D区南门对面

哈巴格希派出所:

电话:0477-3101110

地址:康巴什区达尔罕壕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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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结果
犬证办理申请提交后等待居住地派出所审核,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也会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通知您,您也可以点击(业务办理)-(犬证办理)-(我的)-(我的办理)中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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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电子标识
请在收到养犬登记证审批通知后到农牧局指定的宠物诊疗机构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人自愿选择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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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犬牌

养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核签并领取犬牌。

13
植入电子标识
犬牌领取成功后,养犬人可以在首页(我的犬证)查看犬只的电子犬证。在派出所或政务服务大厅线下办理并审核通过后的,可在(我的犬证)中添加电子犬证。

(温馨提示:电子犬证查看方式:1.公众号申请:点击(业务办理)-(犬证办理)-(我的)-(我的犬证);2.免疫点电话:点击公众号主页(便民服务)-(动物诊疗机构)查询)



2
  线下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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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犬只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养犬登记表;

2. 有效居住证明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地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等;

3. 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4. 犬只正面照片、犬只全身照片;

5.老人或其他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二、单位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犬只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单位营业执照;

2. 单位法人身份证照片、犬只看管员身份证照片;

3. 护卫工作需要等养犬用途说明;

4. 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并设立明显的养犬标识等场所照片、设施照片;

5. 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6. 犬只正面照片、犬只全身照片。










终审:李海龙

初审:祁   峰

校对:乔   雨

编辑:张宇石

供稿: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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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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