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鄂前旗公安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采取“四项”举措,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巡查工作。法制部门专班专人推进负责,每日对异常警情、现场执法音视频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通过工作群提示提醒,每日对各单位受立案、办案进度等进行监督督促,督促整改不规范警情,督导办案单位按时按要求开展警情日清零工作,并每周发执法巡查周通报,办案部门根据通报内容将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报旗局法制大队,并安排相关责任人员接受约谈,加强执法巡查工作。 二是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强化对执法办案中心的视频巡查监督,对每名嫌疑人进入中心的全流程活动进行视频监督,特别加强对嫌疑人信息采集、审讯询问、过渡羁押等流程的督导指导,保证办案过程法制化,每周发执法巡查通报,加强监督办案人员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吸烟、玩手机等情况,提升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应用。 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能力。通过参加公安部、公安厅、市局“法治大讲堂”培训视频会议,提升各执法办案部门办案能力,此外,由法制大队召集各执法办案部门法制员及民辅警代表定期开展法制培训会,引导民辅警加强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不出现用语不当、行为不当等问题。要妥善处置各类案件,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信访案件,以此提升各部门法制员审核案件能力及办案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四是强化案件审核把关。 法制大队审核案件时与办案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坚决做到证据不足不认定,事实不清不处理,保证每起案件经得起复查复盘。对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办结的案件在警综平台进行考评打分,法制大队加大对案件的评查力度,每月通报案件检查情况,并每季度从各办案部门抽取三起案件进行测评,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全局晾晒通报。将本单位出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剖析,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要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逐步建立良好的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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