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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关于在全旗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

伊和乌素一派 发表于 2023-8-16 15:27:29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杭锦旗公安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涉枪涉爆收缴工作,现通告如下:一、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实行管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邮寄、出租、出借、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二、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三、国家对烟花爆竹制造、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严禁非法生产、制造、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四、严禁非法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从事狩猎活动。五、杭锦旗公安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上缴私藏、持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对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的,将依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对于逾期不上缴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六、杭锦旗公安局鼓励全旗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人信息保密,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同时正告存在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举报电话:110、0477-68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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