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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旗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3-6-26 09:00:29
酒后冲撞 “醉”不容恕
炎炎夏日,朋友聚会难免喝几杯,但一些人不懂得节制,过量贪杯,醉酒后失去理智,借着酒劲“为所欲为”,最终为自己鲁莽行为买单!

近日,鄂尔多斯达旗公安局刑侦大队20小时速破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6月10日22时许,鄂尔多斯达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李某报警称:在达旗树林召镇大树湾村,自己把人杀了,开车故意撞的。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控制后,发现其处于醉酒状态。同时,办案民警围绕案发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固定相关证据。待李某酒醒后,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展开突击审讯。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与妻子王某在打电话中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李某骑电动三轮车携带一桶汽油(约2升)行至其妻子王某工作的公司,取下汽油浇到公司门前停放的一辆白色商务车车身四周,并从车辆后方点燃汽油导致起火。周围群众在看到车辆起火后,合力将火扑灭。   

在此过程中,王某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劝阻,李某再次与王某发生争执。李某驾驶王某的轿车加大油门朝王某及人群方向冲撞。在第一次冲撞后,李某调整方向再次撞向王某,导致王某受伤。随后,李某被在场人员阻止,直到民警到达现场。经调查,李某驾车撞击造成王某右侧盆骨处受伤,王某的车和工作单位被烧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其他人员无明显外伤。经审讯,在强大的事实证据和思想攻势下,李某对其以倒汽油点燃车辆和饮酒驾驶汽车故意撞击他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状态下,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会大大降低,往往会做出一些冲动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若因一时冲动、不计后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只能追悔莫及。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引以为戒,适量饮酒,做守法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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