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民辅警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涉酒违纪违法行为。3月22日,政治工作办公室召开涉酒纪律理论知识学习暨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的规定》《鄂尔多斯市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精神,从法律条文上更深一步分析公职人员涉酒违法违纪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以及对家庭成员的影响。会议提出,全体民辅警一定要引以为戒,认清涉酒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各分管领导切实做好“八小时之内”监督和“八小时之外”提醒。     此次学习教育,明确了涉酒违法违纪的责任后果,筑牢了民警辅警的思想防线。全体民辅警纷纷表示,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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