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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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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情指中心
发表于
2022-10-23 13:54:31
来自手机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5号
根据近期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旗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苏木镇分别对全旗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酒店近期进货渠道进行排查,非必要不得从疫区采购物资,疫区返回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工作人员执行1天1检要求,并按照行业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二、全旗各类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建筑工地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和应检尽检,执行2天1检要求,并按照行业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三、对所有持《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进入我旗的车辆和人员实行名单制管理,须同时提交通行证及发证单位允许通行的车辆、人员具体名单,提前向我旗属地指挥部报备,由堵卡点比对名单后方可进入。进入我旗后,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负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未持有通行证及名单文件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我旗。
四、各苏木镇、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辖居民倡导非必要不离旗,对干部职工及管辖人员要求非必要不离旗,确需离开的严格审批报备,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本通告未明确的其他管控措施,仍按照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最新通告要求执行,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调整。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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